中国法规征求意见模型提供方出海企业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增列23项AI技术(第48号联合公告)

Addition of 23 AI Technologies to China's Export Prohibition and Restriction Catalogue (Joint Announcement No. 48)
商务部、科技部·发布 2026-10-17·管理员 核对于 2026-10-19

商务部与科技部发布第48号联合公告,拟将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等23项AI技术增列进《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并同步纳入生物医药、光伏技术。征求意见期内即对相关技术出口实施临时登记管理,需报备接收方、用途与金额;已通过开源或论文公开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可获豁免,控制权变更为境外主体或技术栈部署至境外服务器也触发登记。

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 非公开的大模型、智能体、算力相关技术对外授权、卖断或交付权重,过渡期内须先向商务部登记;存量在途交易同样登记,无豁免。
  • 已真正开源或论文公开的技术豁免,但仅开源权重而训练方法、数据工程未公开的部分仍受管制,形成“先发布、后出口”的窗口期路径。
  • 被境外资本收购、红筹化或把技术栈部署到境外服务器将被视同技术出口,Agent服务出海结构需重新评估。
  • 需要做什么

    法务盘点涉及大模型、智能体、算力技术的对外授权、交付与在途交易,确认是否触发临时登记义务
    产品评估拟开源模型,在目录正式生效前完成真正开源以获得公共领域豁免
    合规审查公司股权结构与境外部署架构(红筹、境外服务器),评估控制权变更与授权境外使用的触发风险
    法务准备登记材料模板,包括接收方、用途、金额报备流程
    全员关注征求意见截止时间并提交行业意见

    关键日期

    2026-10-17发布

    原文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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