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规征求意见出海企业模型提供方部署方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拟增列人工智能等技术)

Revised Catalogue of Technologies Prohibited or Restricted from Export (proposed additions covering AI)
商务部、科技部·发布 2026-10-16·管理员 核对于 2026-10-17

商务部、科技部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就《目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40项技术,其中禁止出口14项、限制出口26项。AI方面拟增列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信息处理相关23项技术,AI驱动的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技术列入禁止出口;开源已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不纳入管理,境外自建算力中心等适用自动许可便利。对拟增列技术同步实施出口前登记的临时管理措施。

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 限制类大模型海外本地化部署属于技术出口管理范围,需申请出口许可(部署于海外自有云可适用自动许可);通过API调用、SaaS、端侧轻量化部署对外提供服务不在管理范围内。
  • 已开源或发表论文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不纳入出口管理,开源发布、境外自建算力中心、赴境外流片等适用自动许可“即报即出”便利。
  • 公告生效前对拟增列技术实施出口前登记临时管理,涉及相关技术出口的企业须先完成登记。
  • 需要做什么

    法务梳理现有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相关技术是否属于拟增列限制类目录,形成技术出口清单
    合规评估海外本地化部署、API/SaaS出海等业务模式的合规边界,必要时调整部署架构
    全员对出口前登记临时管理措施建立登记流程,确保公告生效后技术出口先行登记
    法务参与目录征求意见,就技术指标和便利措施范围提交行业意见

    关键日期

    2026-10-16发布

    原文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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