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规征求意见商务部、科技部 · 2026-10-17《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增列23项AI技术(第48号联合公告)非公开的大模型、智能体、算力相关技术对外授权、卖断或交付权重,过渡期内须先向商务部登记;存量在途交易同样登记,无豁免。模型提供方出海企业政策台 →原文 ↗
中国法规征求意见商务部 · 2026-10-16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出口限制清单(征求意见)拟对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技术出口设限,相关跨境技术许可、合作和部署需评估是否触发许可要求模型提供方出海企业政策台 →原文 ↗
中国法规征求意见 · 2026-11-15商务部、科技部 · 2026-10-16《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增列AI等技术)拟出口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等23项AI相关技术的企业需履行出口许可或出口前登记手续模型提供方出海企业6 天后截止政策台 →原文 ↗
中国法规征求意见商务部、科技部 · 2026-10-16《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拟增列人工智能等技术)限制类大模型海外本地化部署属于技术出口管理范围,需申请出口许可(部署于海外自有云可适用自动许可);通过API调用、SaaS、端侧轻量化部署对外提供服务不在管理范围内。出海企业模型提供方部署方政策台 →原文 ↗
中国法规征求意见商务部、科技部 · 2025-10-16《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人工智能技术增列)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等23项技术的海外本地化部署、授权转让须履行出口登记或许可手续,自动许可基本“即报即出”。模型提供方出海企业政策台 →原文 ↗